您们好,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杆菌侵入人体而引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是我国法定报告的重大传染病之一。我国每年新报告肺结核患者近80余万例,我省每年发现报告肺结核患者近1.8万例。学生作为防控肺结核病的重点人群,由于学习压力较大、活动范围相对集中、相互接触时间较长,一旦发生肺结核病,如果没有得到早期的发现和控制,很容易造成肺结核病在校园内的传播及流行,严重影响着校园师生正常学习和生活,甚至是社会和谐稳定。
为保护您的孩子和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避免肺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呼吁大家团结一心、共同携手,积极为遏制结核病流行而不懈努力!同时敬请各位家长关注并了解以下关键信息,以帮助我们预防和控制肺结核病:
一、什么是结核病?
中医称之为“痨病”,是一种人感染了结核分枝杆菌而引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其本质上是一种细菌感染。人体除头发、指甲、牙齿以外的任何部位均可发生结核病,我们习惯上将“发病部位”和“结核”连起来称呼,如肺结核、淋巴结结核、骨结核等,其中肺结核占到所有结核病的80%以上,同时结核病传播主要由肺结核患者造成。因此,我们一般说结核病防治主要指肺结核防治。
二、结核病如何传染?
肺结核病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肺结核病人咳嗽、打喷嚏、说话、唱歌时,喷出的唾液飞沫中含有大量的结核菌,大的飞沫颗粒很快落到地面,小的飞沫核就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健康人吸入这些飞沫核后,就有可能受到感染。咱们教室里有几十名学生上课,宿舍里大家又共同住在一起,如果房间通风不好,当健康的你们吸入这些飞沫核后,就容易造成结核菌感染。
三、肺结核有哪些症状?
咳嗽、咳痰、咯血或痰里带血丝是肺结核的主要症状,此外,胸闷、胸痛、午后低热、夜间盗汗、全身无力、食欲减退或体重减轻等也是肺结核的常见症状。
四、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后该怎么办?
如果你出现了上述肺结核的可疑症状,应该赶快告诉班主任,跟家人或老师一起去长安区结核病定点门诊进行检查,并且把你就读的学校和班级名称告诉医生,不要隐瞒自己的学生身份,如果你发现同宿舍或同班有同学出现上述肺结核可疑症状,应立即向班主任报告,这样便于同学尽早接受检查。
五、到医院后需要检查哪些项目呢?
15岁以上的同学主要做胸片检查和痰检;15岁以下的学生,首先做结核菌素(PPD)试验,如PPD试验强阳性的话,再做胸片检查和痰检。
六、得了肺结核,应该注意什么?
有同学一旦被确诊为肺结核,一定要主动向学校报告,不要隐瞒病情,这样可以让跟你平常密切接触的同学能尽早的去接受检查,保护同学的身体健康。你自己也不要带病上课,必须住院或者居家隔离治疗,要按照医生的要求坚持治疗,严格按医生的嘱咐按时服药和复查。复课时,必须向学校提供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开具的无传染性诊断证明方可返校。
治疗期间尽量不要到人群密集的地方活动,要减少与其他人的接触,如果必须去,需要佩戴口罩。要树立治愈的信心,只要完成规范治疗疗程,绝大多数肺结核是可以治愈的,治愈后就不会有传染性。此外,在治疗期间还需注意休息和加强营养,在饮食方面应以吃高热量、高蛋白的食物为主,同时还应多吃品种多样的蔬菜、水果,再搭配一些粗粮更好。
七、如何治疗肺结核?
1、治疗地点
肺结核患者要到结核病定点医院接受规范检查和治疗,已经登记的肺结核患者在治疗期间可以在长安区结核定点门诊享受国家惠民政策免费拍摄X线胸片、痰涂片、痰培养及分子生物学等检查并免费领取标准方案中的抗结核及保肝药品。
2、治疗周期
初治肺结核规范治疗时间一般为6个月,复治肺结核一般为8个月。只要按医生的要求服药,坚持治疗至少6~8个月,大部分患者可以治愈。
3、治疗方法
化学药物治疗(简称化疗)是治疗结核病最基本的方法,抗结核药物有20余种之多,目前常用的抗结核药物包括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链霉素,这也是国家免费提供的治疗药物,这些药物抗结核作用最强,不良反应相对少。
4、治疗原则
结核病的治疗必须遵循“早期、规律、全程、联合、适量”十字原则。
早期:就是早诊断、早治疗,早期治疗有利于疾病的恢复,更有助于减少排菌患者对周围人的传染风险。
规律:指的是要在结核病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治疗,只有规律用药才能有效杀灭结核菌;如果治疗不规律,间断用药,容易造成耐药,治愈率将大幅度降低。
全程:在服用抗结核药物2~3周后,临床症状缓解或消失,但是仍然有少部分结核菌存活,这个时候千万不能自作主张停药,只有坚持用药治疗满疗程才有可能充分杀灭体内的结核菌,取得治疗的成功,减少复发的风险。
联合:由于结核菌是一种很容易产生耐药的细菌,所以抗结核治疗需要多种药物联合使用,既能增强疗效,缩短治疗时间,又可避免耐药产生。
适量:患者用药量是医生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各项检查等科学计算的,为防止产生严重不良反应,影响疗效,必须遵循医嘱服药,自己不能擅自增加或减少药量。
5、出现不良反应怎么办
在治疗期间,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食欲下降、皮肤瘙痒等情况,一旦出现不适症状,需立即到医院就诊,在结核病专科医生指导下调整治疗方案。
八、如何预防感染结核病?
1、如何防止传染给其他人?
肺结核病人使劲咳嗽、咳痰、打喷嚏,或者大声说话的时候,会把带有结核菌的飞沫播散到空气中,这些飞沫被周围人群吸入将会造成感染。传染期肺结核患者应该停工、休学,隔离治疗,独居一室,尽量避免去公共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传染期的患者去公共场所时应主动佩戴口罩,要养成不随地吐痰的卫生习惯,用纸将痰包起来进行焚烧。病人咳嗽、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或肘部掩住口鼻,避免直接面对他人,减少结核菌的传播。
2、 如果我们身边有结核病患者,应该如何避免被传染呢?
第一,接种疫苗,这是一个预防疾病的很有利的武器,我们国家的政策是在新生儿时免费接种卡介苗,这可以有效预防儿童重症结核病的发生,但仍不能完全避免被传染。
第二,房间要经常开窗、通风,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场所,比如教室、集体宿舍等。
第三,当要进入较高危险场所时,比如医院、结核科门诊,建议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第四,虽结核病是一种传染病,很多人都被感染结核菌,但被感染者一生发生结核病的几率为10%。发病与否与机体的免疫力密切相关,所以,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做到饮食均衡,劳逸结合,保证足够的睡眠,保持愉悦的心情,增强自身免疫力;一旦患有影响免疫力的疾病,一定要定期筛查结核病。
3、如何开展家庭预防?
如果家庭中有传染性肺结核患者,需采取适当的消毒、隔离措施。病人最好独居一室,患者的餐具经常用水煮沸,衣服、被褥可在太阳下暴晒。使用75%的酒精、0.1%-0.2%的“84”消毒液擦拭物品也可以杀灭结核菌。可购置紫外线灯,用于室内物品的消毒。房间要经常开窗通风。密切接触者如果出现咳嗽、咳痰超过2周,或痰中带血,必须立即去结核病定点医院就诊。
长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您:结核病可防、可治、可控、不可怕,尽早发现并隔离治疗是控制结核病蔓延的关键一步。作为家长,您应主动了解结核病防控知识,向孩子普及防控技能,以身作则,帮助和带动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同时关注家人和亲朋好友的健康状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健康管理措施,用实际行动支持结核病防控工作,维护全家人的健康状态!
长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愿与您共同携手为全家人的健康保驾护航,最后衷心祝愿您及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谢谢!
长安区结核病定点门诊地址:
西安市胸科医院门诊三楼
咨询电话:029-625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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